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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关于印发〈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—钢铁行业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
黔财会〔2015〕49号
2015-12-14

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关于印发〈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—钢铁行业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
黔财会〔 2015 〕 49 号

各市(州)、贵安新区财政局,仁怀市、威宁县财政局,省直有关部门 :

为了规范钢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,促进钢铁企业加强成本管理,提高经济效益,财政部发布了《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一钢铁行业》,现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 财政部关于印发《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一钢铁行业》的通知[请自行到贵州财政会计网( http://kj.gzcz.gov.cn )下载]

贵州省财政厅

2015 年 12 月 14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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